大專生住學校宿舍,通常每月負擔不到3000元,但許多人為了更自由,寧願在校外租屋。教育部說,四分之一大專生在校外租屋,「提早解約」是最常見的糾紛。專家建議「提早解約」最好月底提出,損失會小一點。
9月新學期開始,北科大、台北大學及淡江大學的宿舍費均要漲,但學生每月平均租金不超過3000元。若在校外租屋,崔媽媽基金會調查,以月租金來看,北科大周遭雅房約6000元、套房9000元,淡江大學附近5坪套房約4500元,三峽台北大學周圍雅房約4000到7000元。
崔媽媽基金會居住扶助部主任馮麗芳指出,跟住學校宿舍相比,校外租屋費用較高,但可自由選擇室友、享有較高的自主空間,很多學生寧可選擇高租金的校外房屋。
教育部學務司教官林明輝表示,國內現有113萬個大專生,29萬9000多人、約26%在校外租屋。大專生在校外租屋,最常發生與房東的糾紛,其中又以「提前解約」為最大宗。
元智大學生活輔導組組長王越說,學生簽了租屋合約後,如因住不習慣或其他理由,未到期就要搬家,要付賠償金。舉例來說,某生簽1年租約,住了7個月後要在9月5日搬家,要提前1個月在8月5日告知,9月份也要繳整個月房租,外加付1個月違約金。
王越指出,大學生租屋後,通常是每月1日繳房租,如要提前解約,最好在當月20日後的月底提出,損失比較小。有些房東對於學生「提前解約」雖然不太高興,但考慮到房子之後還要租給別人、須留點口碑,只要學生理由正當,他們不一定非要那1個月賠償金不可。
王越說,學生租的房子若燈泡壞了、馬桶要修,是房東的責任。但過去發現,有些房東會直接進到房子裡面檢視,反而引起學生不滿。這時雙方可好好溝通,要求房東先通知,以減少糾紛。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26-大專生租校外-提早解約糾紛多-215943929.html搜尋相關資料:525全民配屋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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