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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葉永騫/屏東報導〕整修老房子,得注意土地所有權。一名外籍配偶繼承了屏東市一棟老舊房屋,她重新拆除改建,沒想到土地是公地,遭到屏東市公所強制收回。
文章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外配���知-拆屋想改建-公地被收回-221127931--finance.html搜尋相關資料:525全民配屋網
一名外籍配偶繼承了屏東市孔廟旁的一幢老舊房���,由於內部太過老舊,她就雇員拆除舊屋準備重建,沒想到屋子拆了卻不能重建,因為這是早期佔有的建物,土地屬於屏東市公所,只能局部翻修不能拆除,一旦拆除了就得歸還土地,這名外配不知法令規定,把房子拆除了,立即就被市公所收回,讓外配急得跳腳四處陳情。
屏東市公所主任祕書莊庭彰表示,屏東市的公園預定地和公有地高達上百戶無法解決,地點都在中山公園、孔廟附近,也因為土地徵收費用龐大,公部門很難處理,只能針對最簡單的部分收回,外配不知道法令而拆屋,雖然同情其遭遇,但是還是得依法辦理,收回這塊土地的產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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